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种类多,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根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年报》(2021年版)统计,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6种(含亚矿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矿产88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精神,黑龙江省及时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角度为市场化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政策支持。
为加快全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进程,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在2021年黑龙江省市场化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各项目区位条件、成熟度情况,共筛选出530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作为市场化推介项目。 其中,哈尔滨市86个(阿城区54个已与相关企业达成意向、呼兰区1个、宾县3个、方正县12个、通河县7个、延寿县2个、依兰县3个、五常市4个);齐齐哈尔市29个(其中龙江县6个、碾子山区23个);牡丹江市44个(其中爱民区1个、西安区2个、东宁市6个、海林市14个、宁安市17个、绥芬河市4个);佳木斯市70个(其中郊区1个、桦川县12个、同江市10个、桦南县22个、汤原县5个、富锦市16个、抚远市4个);大庆市6个(杜蒙县6个);鸡西市7个(其中鸡冠区3个、城子河区1个、滴道区1个、密山市2个); 双鸭山市138个(其中岭东区4个、宝山区1个、饶河县7个、集贤县98个、宝清28个);伊春市33个(其中金林区6个、大箐山县5个、丰林县2个、南岔县5个、汤旺县5个、铁力市10个);七台河市42个(勃利县42个);鹤岗市39个(其中东山区12个、兴山区2个、向阳区1个、兴安区5个、 萝北县16个、绥滨县3个);黑河市2个(爱辉区2个);绥化市11个(其中安达市1个、 绥棱县1个、海伦市7个、肇东市2个);大兴安岭地区23个(其中新林区5个、塔河县16个、呼玛县2个)。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中央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发力点,作为提升黑龙江省生态功能的重要抓手,创新思路,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机制,不断开创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