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 鸡西市恒山区山南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招商 | ||||||||||
转让方名称 | 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局 | ||||||||||
标
的 | 标的所在地区 | 山南水库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民主村西南侧,位于穆棱河支流小恒山河中游干流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30°53′07",北纬45°07′50",项目范围涵盖山南水库管理范围线及周边关联产业开发区域。 | |||||||||
标的数量 | 山南水库淤积物水下自然方量59.92×104m³,经饱和含水率修正后,资源化利用方量51.62×104m³。 | ||||||||||
山南水库营养元素含量 | 类别 指标(均值) | pH | 全氮 | 全磷 | 全钾 | 有机质 | 碱解氮 | 有效磷 | 速效钾 | ||
淤泥 | 6.95 | 1.62 | 1.33 | 19.45 | 40.66 | 296.25 | 26.18 | 237.83 | |||
与第二次土壤普查养分分级标准比对结果 | 较丰富 | 丰富 | 中等 | 丰富 | |||||||
招商标的 基本情况 | 1.转让方前期已委托相关机构通过水下地形测量、地质钻探取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构建鸡西市恒山区山南水库淤积物地质体数值模型,逐层揭示淤积物层厚、体积、各类营养元素质量,编制《恒山区山南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具体信息以核算报告为准。受让方应参照相关成果确定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目标层,制定清淤工程实施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挖掘。 2.受让方对淤积物的处置及利用,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科学有序的原则,可用于制肥、土壤改良剂或就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处置过程应积极推进淤积物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3.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直接与交易机构或转让方进行洽谈。 2、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可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3、最终交易信息以正式转让公告为准。 | ||||||||||
交易方式 | 待转让方确定转让价格后,通过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孙先生 | |||||||||
联系电话 | 15561731373 | ||||||||||
地址 | 鸡西市恒山区中心路65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ere.com/) | |||||||||
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 ||||||||||
联系人 | 韩女士;吴女士 | ||||||||||
联系电话 | 0451-87205229,87205226;138450640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