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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山南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招商公告

2026-03-17 4451 次

转让标的名称

鸡西市恒山区山南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招商

转让方名称

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

 

 


标的所在地区

山南水库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民主村西南侧,位于穆棱河支流小恒山河中游干流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30°5307"北纬45°0750"项目范围涵盖山南水库管理范围线及周边关联产业开发区域。

标的数量

山南水库淤积物水下自然方量59.92×104m³经饱和含水率修正后资源化利用方量51.62×104m³。

山南水库营养元素含量

类别

指标(均值)

pH

全氮
(g/kg)

全磷
(g/kg)

全钾
(g/kg)

有机质
(g/kg)

碱解氮
(mg/kg)

有效磷
(mg/kg)

速效钾
(mg/kg)

淤泥

6.95

1.62

1.33

19.45

40.66

296.25

26.18

237.83

与第二次土壤普查养分分级标准比对结果


丰富

丰富

中等

丰富




招商标的

基本情况

1.转让前期已委托相关机构通过水下地形测量、地质钻探取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构建鸡西市恒山区山南水库淤积物地质体数值模型,逐层揭示淤积物层厚、体积、各类营养元素质量,编制《恒山区山南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具体信息以核算报告为准受让方应参照相关成果确定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目标层,制定清淤工程实施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挖掘。

2.受让方对淤积物的处置及利用,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科学有序的原则,可用于制肥、土壤改良剂或就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处置过程应积极推进淤积物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3.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直接与交易机构或转让方进行洽谈。

2、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可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3最终交易信息以正式转让公告为准

交易方式

待转让方确定转让价格后,通过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转让方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5561731373

地址

鸡西市恒山区中心路6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

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ere.com/

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

联系人

韩女士;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72052298720522613845064070